2024年7月31日上午,榆林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组织召开全市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暨档案法律法规培训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落实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和相关档案法律法规要求,安排部署全市国有档案资源普查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会上,省、市档案馆负责资源普查工作的同志分别就普查数据填报要求和系统操作流程、《档案法实施条例》、涉及普查工作的《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进行专题培训。
会议指出,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及全国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任务,是完善档案资源数据体系、提升档案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以此次普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档案工作依法开展、普查数据准确可靠;要把握核心关键,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梳理馆藏室存档案资源,做到按节点推动、按时限完成、按标准上报,为全面掌握我市国有档案资源现状、科学规范开展档案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逐步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源数据系统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沟通联系,增强工作实效,以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对照档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大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力度,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深化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形成以查促干、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提高档案意识,不断夯实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业务基础,有效提升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档案资源普查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为我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近400人次参加培训会。
(榆林市档案馆 张虹)